1984年,在《风之谷》大获成功之后,宫崎骏收获了六千万日元的版权收益,他与高畑勋及铃木敏夫三人商议,将赚来的钱用在高畑勋计划拍摄的纪录片上。然而,纪录片开机不久后,钱就花光了。铃木敏夫便请宫崎骏再拍摄一部动画电影。此次释出的两张海报通过严谨冷峻的冷灰色调、清晰利落的线条细腻传神地还原出影片中发生在天极公司办公室及警局审讯室的重要对峙场景。海报背景中堆叠而起、布满数据的电子屏幕、纵横交错的灯管、印有“香港警务处”的玻璃、墙角不露声色的监视器,种种精雕细琢的细节质感丰富,完美传递出影片的犯罪气质及网络金融作案的题材讯息。